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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血直免 新版《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电子无偿献血证》常见问题释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访问量:        信息来源:血液管理服务科;献血服务一科

 一、用血服务不用跑(医院用血直免)常见问题释疑(咨询电话:0574-87848412)

    (一)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减免哪些费用?

    答: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减免临床用血费用。具体指公民临床用血后,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交付的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以下简称临床用血费用)。

    (二)无偿献血公民及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享受哪些政策?

    答: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1.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四百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2.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3.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4.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

    5.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哪些献血者亲属可以享受用血减免?

    答:一般是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但本省累计献血量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8000毫升)以上,减免人群扩展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

    (四)献血者本人如何减免临床用血费用?

    答: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4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五倍免交,五年后等量免交;捐献单采血小板和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

    (五)献血者亲属如何减免临床用血费用?

    答:相关亲属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六)用血减免时,单采血小板如何折算献血量?

    答:用血减免时,不论采集量多少,单采血小板成功捐献一次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

    (七)献血者本人和亲属可重复享受用血减免吗?

    答:可以。献血者献血后,本人和亲属可分别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用血减免优惠。

    (八)献血者相关亲属可重复享受用血减免吗?

    答:亲属用血减免遵循总量控制原则。第一位亲属用血减免后,如政策减免额度还有结余,则第二位、第三位亲属可继续享受;如政策减免额度已用完,则后面无法继续享受。

    (九)用血减免政策跟个人医保政策相关联吗?

    答:不关联。用血减免政策是针对无偿献血者的特殊关爱激励政策。

    (十)临床用血费用如何认定?

    答:一般以医院发票为准,纳入“输血费”栏的金额全部认定为临床用血费用。特殊情况发票没注明的,需有医院财务证明并提供费用清单逐项查证。

    (十一)献血者亲属关系如何认定?

    答:两种方法:一是按规定格式签署《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二是查验关系确认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乡镇(街道)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

    (十二)用血减免时用血时间如何界定?

    答:为便于操作统一规定以出院结算出具发票的时间为用血时间,具体减免遵循“献血在前,用血在后”原则。

    (十三)献血者办理医院用血直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献血者本人用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献血者亲属用血需要提供献血者、用血者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和双方关系确认材料,也可按规定格式签署《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十四)医院需要填写或上传哪些信息资料?

    答:医院工作人员需要收集献血者、用血者基本信息。通过系统获取献血、用血相关信息,上传资料包括发票和发票号。

    (十五)用血减免费用结算医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医院同血站结算需要提供盖章的《医院用血费用减免月度对账单》和《用血减免单》和往来款票据。

    (十六)献血者记录缺失或不全如何办理用血直免?

    答:献血者通过支付宝”浙江献血”或宁波献血官微查询,核对献血记录。如不相符,献血者先联系献血地血站进行献血记录补登,然后再办理医院用血直免。或者出院后通过支付宝“浙江献血”途径报销。

    (十七)未取名的新生儿能否直免?

    答:不能直免。因为系统要求必须登记用血者姓名、身份证号等,所以未登记户籍的新生儿不能直接办理直免,医院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其在登记户籍后通过支付宝“浙江献血”等其他途径进行报销。

   

    二、新版《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常见问题释疑(咨询电话:0574-87848410)

    (一)持有《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可享受哪“三免”优惠?

    答: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2.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3.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二)目前,哪些献血者可以申领“三免”荣誉证呢?

    答:1.在浙江省内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铜奖),尚未申领的献血者;2.在浙江省内献血累计达到20次及以上(次数计算按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标准)且主动提出申领的献血者。

    备注: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自2010年1月1日起,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三)新版、老版《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有何区别?

    答:新证权限与旧证一致。在已开通刷卡享有三免的地市,新证将可以直接刷卡,无须另行配套制证;全省统一换证时间为2019年6月1日—12月31日,各市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全省统一换证时间段内具体安排换证工作,换证期间,新版和旧版《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同时有效,2020年1月1日起,旧证废止,全面启用新证。

    (四)我已经办理过老版《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了,需要重新交材料申请办理新证吗?

    答:目前老证换新证需要重新提交红底电子照一张,清晰度40K以上,统一发到nbryzs @126.com 的这个邮箱,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

    (五)我在浙江省内献血次数还没到20次,但加上省外献血是够了,可以申领吗?

    答:这样的情况需在浙江省内先申报并获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后才能申领。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2018-2019年度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将于2020年进行申报,申报工作敬请关注各市后续的相关通知。

 

    三、《电子无偿献血证》常见问题释疑(咨询电话:0574-87848410)

    (一)《电子无偿献血证》是什么?

    答:《电子无偿献血证》是通过信息化技术同步生成的与纸质献血证对应的电子版献血证,并通过电子献血证这一统一入口,为献血者提供各项献血服务;今后,随着电子无偿献血证的推广普及,纸质无偿献血证将逐步按照献血者的意愿决定发放。

    (二)《电子无偿献血证》什么时候上线?

    答:2019年10月18日起,献血者成功献血后,可获得对应的电子无偿献血证。10月18日之前献过血的献血者无法获得相应的电子无偿献血证。

    (三)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到《电子无偿献血证》?

    答:广大爱心市民献血后,可以通过关注“宁波献血”官方微信,选择底部菜单中的“电子卡”查询使用电子无偿献血证;也可以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我的”入口,选择“我的证照”中添加电子无偿献血证来使用;另外,献血者也可通过支付宝搜索“浙江献血”进入电子献血证菜单栏,或者通过关注“浙江省血液中心”官方微信,选择菜单中的“电子献血证”领取使用电子无偿献血证。

    (四)《电子无偿献血证》有哪些功能?

    答:电子无偿献血证涵盖6大专区的10多项献血服务功能。献血者领取电子无偿献血证后,可实现“刷脸献血”(支付宝平台),一键查询献血记录、血液结果及去向查询,一键献血导航、网上填表,了解和学习表彰激励办法、血液知识等诸多实用性服务功能。

    同时,献血者可查询用血权益和减免记录、在线办理用血减免,了解医院用血直免服务信息等。省内献血达4000毫升及以上,符合“三免”(免乘坐公交地铁费、免公园门票、免医院门诊诊查费)荣誉证办理条件的献血者,可通过电子献血证,进入“荣誉证办理”模块,即可在线轻松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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