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心血站关于采购医用设备等的公告
宁波市中心血站现采购医用设备等,欢迎具有合格资质,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NBSZXXZ2019-04
二、采购内容:医用设备等
(详细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离心机 | 台 | 1 |
2 | 智能滤白柜 | 台 | 1 |
3 | 红细胞冰箱 | 台 | 2 |
4 | 血小板聚集仪 | 台 | 1 |
5 | 全自动血凝仪 | 台 | 1 |
6 | 残余白细胞计数仪 | 台 | 1 |
7 | HLA高分辨率试剂盒 |
| 1 |
8 | 堡垒机系统 | 套 | 1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的能力和条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及时供货能力,保证在接到订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产品按需方要求的数量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3、投标产品必须取得中国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4、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明资料:
1、供应商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投标产品目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品注册号、注册证有效期等。
3、厂家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
4、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5、法人代表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的提供如不能到现场,请进行邮寄。报名资料不含具体报价,竞价当天报名供应商持包装并密封好的投标书现场进行拆封。
五、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17:00时;
六、竞价时间地点:
2019年9月23 日下午14时,市中心血站701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老师
电 话:0574-89385941
邮 编:315041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
宁波市中心血站
2019年9月13日
附件:招标文件.rar